
今年風電光伏并網裝機規??臻g有多大?國家能源局在這份文件中明確了!
今天上午,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關于征求《關于2021年風電、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。其中提到,2021年,全國風電、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%左右,后續逐年提高,到2025年達到16.5%左右。
從整體政策架構來說,這個幅度顯然不夠,但也足以說明我國新能源戰略空間還有較大余地,而新能源更是長遠的必然趨勢。
根據最新版的文件,個人理解重點內容包括以下幾點。
各省年度開發規模指標自行計算,國家不再統一發
1、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引導機制
國家不再統一發年度指標,而是由各省根據:1)國家給的消納權重、2)本省用電量,自行計算出保障性規模;超出保障性規模的,為市場化規模。
因此,各省未來的規模指標只有下限,即保障性規模,沒有上限(市場化規模不限)。
2、保障性規模省間可以置換
考慮到部分地區缺乏發展可再生能源條件,如北京、上海等直轄市,自身完成每年的消納權重壓力大,可在其他省建設,在北京消納,規模根據長期協議中的交易電量進行規模換算。
3、并網多元保障機制
保障性規模:由電網企業實行保障性并網,保障性并網規??墒‰H置換;
市場化規模:需要配套抽水蓄能、儲熱型光熱 發電、火電調峰、電化學儲能等,已落實市場化并網條件的市場化項目“能并盡并”。
區分兩個概念:保障性規模VS保障小時數
這兩個沒有任何關聯性,只是恰好名字里都有“保障”。
1、保障性規模
在項目開發階段,規模指標分配過程中,依據各省消納權重和發電量計算出來的規模,在并網時享受優先待遇;是每年各省光伏、風電項目發展規模的下限。投資企業需要通過競爭性配置獲得。
因此,保障性規模影響的是項目指標分配,即優先消納權。
2、保障小時數
在項目運營階段,光伏、風電項目所發電量分為“標桿電價”和“市場化電價”,保障小時數以內享受“固定電價”。
因此,保障性小時數影響的是項目的上網電價。
2021年新增并網以存量項目為主,新政主要影響明年項目
2021年的新并網項目主要來源于之前的各類存量項目,包含競價、平價等。上網電價為2020年的競價電價,或者是以“本省煤電基準價”并網。
本建設方案現在掛網公示,正式發布肯定要5月份以后;各省再根據該文件出臺本省的項目分配細則,再進行競爭性配置,肯定要到下半年才能完成項目指標分配。
因此,按照新規則分配的項目,即以“低于本省煤電基準價的指導價”競價的項目,大部分將在明年建成。
從平價直接到競價上網
第四,無論是初稿還是公開稿都提出,保障性并網項目由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通過競爭性配置統一組織,公開稿則進一步明確了這一信息。近年,行業剛邁入平價階段,該政策一出,地面電站將全面跨進競價時代!
以下為征求意見稿原文: